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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失信黑名單公布 1011人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

2021-02-07 16:00:34來源:站長之家

5月5日,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最新4月的《限制乘坐火車、民用航空器嚴重失信人公示》,其中新增限制乘坐火車嚴重失信人411人,限制乘坐

5月5日,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公布最新4月的《限制乘坐火車、民用航空器嚴重失信人公示》,其中新增限制乘坐火車嚴重失信人411人,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嚴重失信人1011人。

一、限制范圍

(一)旅客在機場或航空器內(nèi)實施下列行為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1.編造、故意傳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虛假恐怖信息的;

2.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的;

3.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柜臺、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的;

4.隨身攜帶或托運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guī)定以外屬于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的;

5.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沖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的;

6.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值機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的;

7.強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的;

8.在航空器內(nèi)使用明火、吸煙、違規(guī)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的;

9.在航空器內(nèi)盜竊他人物品的。

(二)其他領域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有關責任人

1.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

2.在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中存在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截留挪用、拖欠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到期債務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

3.在社會保險領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且拒不整改的;應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具備繳納能力但拒不繳納的;隱匿、轉(zhuǎn)移、侵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guī)投資運營的;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服務機構違反服務協(xié)議或相關規(guī)定的;拒絕協(xié)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事故和問題進行調(diào)查核實的;

4.證券、期貨違法被處以罰沒款,逾期未繳納的;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逾期不履行公開承諾的;

5.被人民法院按照有關規(guī)定依法采取限制消費措施,或依法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

6.相關部門認定的其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相關部門加入本文件的,應當通過修改本文件的方式予以明確。

二、信息采集

(一)民航旅客相關失信信息采集

民航局應當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協(xié)調(diào)建立信息推送機制。因本意見第一部分第(一)項所列行為而被公安機關處罰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做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和做出判決的人民法院將名單推送民航局,由民航局按照規(guī)定程序納入限制乘機名單。

關鍵詞: 4月 失信 黑名單

責任編輯:hnm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