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購物 > 正文

揭秘重慶李陽討薪始末 被判刑7年

2019-12-31 15:07:43來源:證券市場周刊

重慶海力律師事務所律師伍繼軍近日代理了一樁案子,揭開了原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隊長李陽為農民工討薪的真相。日前,李陽因為卷入尼爾伍德

重慶海力律師事務所律師伍繼軍近日代理了一樁案子,揭開了原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隊長李陽為農民工討薪的真相。日前,李陽因為卷入“尼爾伍德死亡案”而被判刑7年。

2011年5月1日,數(shù)十名全副武裝,手持沖鋒槍的警察沖進重慶市江北區(qū)大石壩三灣路“中凱城市之光”樓盤建設工地,該工地的一名包工頭及20多名“工作人員”束手就擒。經審訊,該工地包工頭涉嫌拖欠農民工工資。

重慶晨報的報道顯示,當年5月3日,重慶警方與江北區(qū)政府在工地上向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發(fā)放了第一批工資。警方介紹,經過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連夜的清算核對,已確認了首批被欠薪的民工名單和欠薪金額,共計61人約80余萬元。

《證券市場周刊》記者掌握的一份司法材料顯示,2011年4月30日中午,“中凱城市之光”項目承包人俞剛發(fā)現(xiàn)有民工聚集在工地大門外,他猜測可能有人要來工地“鬧事兒”,便打電話給手下陳軍、壽忠信、隋泮東、郭明全、曾湧、李世友等人做好準備,以便對付鬧事民工。

俞剛在電話中表示,“打出事由項目部負責。”隨后,他授意隋泮東支付出場費邀約打手“扎場子”。隋泮東“臨危受命”,請來了9名社會人員,由壽忠信負責統(tǒng)籌安排。

當晚19時許,重慶市國宏園林公司的卓世勇、卓世用等五個民工到“中凱城市之光”工地做工后準備離開,工地的門衛(wèi)何文均要求清洗卓世勇等人駕駛的長安汽車(000625,股吧),并支付10元的洗車費。

卓世勇等人嫌“洗車費太貴,又洗不干凈”,便與何文均發(fā)生爭執(zhí),聞訊趕來的曾湧與卓世勇等人發(fā)生口角、抓扯,曾湧遂打電話通知郭明全、李世友,與卓世勇等人。隨后,在項目部辦公室等候的壽忠信、陳軍、王良桃以及喊來的社會人員見狀,先后持鋼管等物追打卓世勇等人至工地大門口外的公路上。

就在這時,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隊長的李陽以及其司機周譚恰巧駕車路過。周譚稱,他們當時看見十多名男子手提鋼筋、鐵棒追著從工地跑出來的三四個男子。

李陽隨即吩咐周譚打開車載報警器和警燈,并開車追上去。追上后,李陽下車喊話:“你們別打,我是警察。”同時沖上前將王良桃拉住逼到墻邊,呵斥其蹲下。但王良桃沒有蹲下,反而揮動手臂想掙脫。

此時,工地上圍過來不少人。周譚見勢不妙,連忙掏出手機向重慶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求援。壽忠信帶領一幫“圍觀人群”開始向李陽擠撞,王良桃趁機逃脫。

重慶警方接到求援電話后,派出70余名警力才將此事平息。

次日,重慶特警包圍該工地,抓獲包工頭和部分涉嫌欺壓農民工的“打手”。5月3日,重慶警方聯(lián)合相關部門召開現(xiàn)場辦公會,為農民工發(fā)放工錢。但該案一名知情人表示,當時多發(fā)出去200多萬元工錢,至今這筆錢下落不明。而根據(jù)媒體報道,當時發(fā)放的工款不足100萬元。

發(fā)放工錢之后,重慶市公安局專案組開始全面調查“中凱城市之光”項目,以涉嫌虛開增值稅發(fā)票、虛假出資等眾多罪名,對項目進行停業(yè)調查,其中部分人員以“涉嫌妨礙公務罪”予以逮捕。

李陽已經開始服刑,“中凱城市之光”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目前,伍繼軍律師出任涉案當事人的辯護律師。

(證券市場周刊供稿)

關鍵詞: 重慶李陽

責任編輯:hnmd004